旭辉集团公告称,若有关“20旭辉01”推迟回售等议案获得通过,将于议案约定的第二次回售兑付日前,分别于2023年5月29日、9月29日、12月29日和2024年5月29日、9月29日向全部持有人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2%、2%、3%、3%、5%及对应本金的利息。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