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需依法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全文)
国务院决定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自6月1日起实施。
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需依法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境外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体提供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应当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全文](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4/22/content_96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