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AI生成的内容,不管是模仿生成的,还是完全新创作的,都应该压实生产发布者、平台管理者的责任,完善监管措施。一是,凡是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产制作的产品,都应向公众公开声明,进行明确标注。二是,提高AI内容发布的门槛,发布者必须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对于可能存在的“异地登陆”“大额转账”等风险行为,设置警示提醒机制,触发警戒时平台可以自动切断服务。同时,应建立用户投诉接收处理机制,全方位杜绝滥用AI技术的行为。三是,严格规范企业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出台加密算法标准,对使用后的信息存储和销毁程序进行监管,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防止盗用他人个人信息用于AI产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