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南钢股份:南钢集团请求法院确认对南京钢联60%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南钢股份5月31日晚公告,南钢集团于5月22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民事起诉状》,申请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加入 (2023)苏民初1号案件,并请求法院:确认南钢集团对于南京钢联60%股权(简称“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确认复星方面(简称“转让方”)与南钢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判令转让方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在该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将标的股权转让至南钢集团名下;判令转让方不得将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沙钢集团、沙钢投资名下;确认沙钢集团在转让方持有的南京钢联49%股权上设立的质押权已消灭;判令沙钢集团和转让方办理南京钢联49%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公告显示,南钢集团已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受理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通知南钢集团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