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上交所公告,南钢集团于5月22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民事起诉状》,申请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加入 (2023)苏民初1号案件,并请求法院:确认南钢集团对于南京钢联60%股权(简称“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确认复星方面(简称“转让方”)与南钢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南钢股份上交所公告,南钢集团于5月22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民事起诉状》,申请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加入 (2023)苏民初1号案件,并请求法院:确认南钢集团对于南京钢联60%股权(简称“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确认复星方面(简称“转让方”)与南钢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