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日前披露了关于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中德证券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控制度不健全,质控和内核人员独立性不足,部分项目利益冲突审查不到位,项目组未有效落实质控、内核部门意见,未完成底稿验收即启动内核程序;二是未完成廉洁从业风险点的梳理与评估。(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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