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于2023年5月23日,该公司与华富建业证券有限公司向高等法院提交同意传票,藉以撤销呈请。高等法院原先将呈请列作于2023年6月5日撤销于2023年5月31日,该公司接获由公司的支持债权人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发出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的传票(替代传票) , 当中寻求准许由其替代作为呈请的呈请债权人并对呈请作出修订(替代申请)。于2023年6月5日,高等法院指示替代申请的聆讯日期将延至2023年7月24日。于本公告日期,高等法院并未授出清盘命令以将该公司清盘。
大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于2023年5月23日,该公司与华富建业证券有限公司向高等法院提交同意传票,藉以撤销呈请。高等法院原先将呈请列作于2023年6月5日撤销于2023年5月31日,该公司接获由公司的支持债权人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发出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的传票(替代传票) , 当中寻求准许由其替代作为呈请的呈请债权人并对呈请作出修订(替代申请)。于2023年6月5日,高等法院指示替代申请的聆讯日期将延至2023年7月24日。于本公告日期,高等法院并未授出清盘命令以将该公司清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