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 (2)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 (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4)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 (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