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于许可证到期当月10日前向所在地省级烟草专卖局提交许可证换证申请(2023年6月30日许可证到期的可延长至6月15日)。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未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换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资格。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