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府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通知》,明确提出8条政策措施,鼓励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妥善处理各类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为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升防风险能力、强化国企引领支撑作用夯实基础。同时,鼓励国有企业用好用活土地资产清查成果,对清理出的低效闲置土地,鼓励纳入土地储备,对纳入储备暂时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做好管护和临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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