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府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通知》,明确提出8条政策措施,鼓励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妥善处理各类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为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升防风险能力、强化国企引领支撑作用夯实基础。《通知》提出,要规范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加快已改制国有企业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处置。《通知》明确,优化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利用方式,鼓励进行公益开发,对于增进公共利益的项目,在不减少原建筑面积的情况下,由当地政府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给予合理容积率奖励。(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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