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拟于2023—2025年分3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通知》强调,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工信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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