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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东通投资: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告,公司4宗土地使用权账务处理不及时,涉及定期报告及发行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违反相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柳州东通及相关责任人卓柳军、李积栋、陈海燕、袁帅、彭志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柳州东通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西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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