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提出,煤炭生产企业、发电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3年能源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年初签订的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序足额兑现履约,切实做好电煤产运需协调,提高煤炭储运支撑保障能力。煤炭企业应加强和政府有关部门、铁路部门、发电用煤企业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提升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全力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煤安全稳定供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微信公号)
倡议书提出,煤炭生产企业、发电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3年能源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年初签订的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序足额兑现履约,切实做好电煤产运需协调,提高煤炭储运支撑保障能力。煤炭企业应加强和政府有关部门、铁路部门、发电用煤企业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提升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全力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煤安全稳定供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