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本市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2000亿元,基本完成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工作,形成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探索建立结构性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完善数据收益合理化分配,鼓励数据来源者依法依规分享数据并获得相应收益。探索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探索市场主体以合法的数据资产作价出资入股企业、进行股权债权融资、开展数据信托活动。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金融机构面向个人或企业的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服务。做好数据资产金融创新工作的风险防范。率先探索数据跨境流通。完善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库,探索打造数据训练基地,促进研发自然语言、多模态、认知等超大规模智能模型。(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