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配合“20融侨01”持有人后续交易、转让安排,公司拟对“20融侨01”启动撤销回售业务。已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期间对“20融侨01”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可在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1日期间(限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撤销回售申报,撤销回售的债券份额应不高于原申报回售份额。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配合“20融侨01”持有人后续交易、转让安排,公司拟对“20融侨01”启动撤销回售业务。已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期间对“20融侨01”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可在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1日期间(限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撤销回售申报,撤销回售的债券份额应不高于原申报回售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