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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深圳深国融前海金融管理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深国融前海金融管理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深圳深国融前海金融管理股份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对深圳雅兴投资企业(有限企业)的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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