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鼓励深港两地企业在前海合作区开展飞机、船舶、汽车等融资租赁业务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鼓励深港两地企业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简称前海合作区)开展飞机、船舶、汽车等融资租赁业务;推动商业银行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科技支行,创新差异化科技信贷服务模式;推动前海合作区金融机构参与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实施和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