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确定每月前20天为“企业宁静日”:一般不进企业执法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商丘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商丘市将每月1日—20日确立为“企业宁静日”,行政执法机关非因特殊紧急事项,不得进入企业实施各类行政执法活动,并自本月起执行。(商丘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