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起成为本所沪深300ETF期权主做市商。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