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显示,由于《问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难以在期限内完成回复。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提交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延期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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