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共四个部分17条,全力落实国家政策,优化湖北省实施措施。据介绍,湖北省将对标对表国家政策,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范围从中小微企业扩大到全部企业,加大对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力度。按照调整后的“中小微企业60%、大型企业30%”返还比例,严格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为鼓励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湖北省将在国家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同时,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再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