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公告,董事会成立执行委员会,由余健华先生、林颖女士、吴剑先生、张万庆先生作为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中余健华先生作为执行委员会主任,执行委员会在董事会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实行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制。同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免去田秋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免去孔令云女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免去秦君雪女士副总经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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