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发布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南京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按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提取金额不超过216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3200元。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提取限额提高20%。《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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