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公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8国美01”、“19国美01”和“20国美01”公司债券自2023年7月31日起复牌,复牌后继续按照《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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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公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8国美01”、“19国美01”和“20国美01”公司债券自2023年7月31日起复牌,复牌后继续按照《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