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微信公众号“西藏发布”发文称,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对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进行解答。文章显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住房且未租住单位周转房,自己租房居住的,可提取公积金进行租房。租房提取频次由每年提取一次提升至每月提取一次,年度累计租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租提取额度上限。(澎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