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德:已有1套房的家庭申请商贷再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20% 7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发布《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优化改善型住房消费。隆德县将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