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告,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0.8%给予补贴。市区范围包括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
金华市公告,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0.8%给予补贴。市区范围包括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