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沈阳华晨专用车有限公司、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华晨汽车投资 (大连) 有限公司、华晨兴达特种车辆(大连) 有限公司、华晨专用车装备科技 (大连) 有限公司、华晨客车 (大连) 有限公司、华晨国际汽贸 (大连) 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