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政府官网,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不得从事担保、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评级AAA级以下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不得对外赞助、捐赠。引导基金不承诺回购社会出资人的投资本金,不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出资人的投资本金损失,不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不变相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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