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阶段性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自本通知施行之月起12个月内,职工提取该期间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
《通知》增设多子女家庭公积金倾斜性支持政策,拟明确对深圳市无房多子女家庭职工的支持举措,即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