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官网披露,为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类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行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指引(2020版)》进行修订,形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2023版)》,经2023年6月29日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指引施行前,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对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开展尽职调查,适用当时的自律规则;当时的自律规则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可参照本指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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