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施补贴,进一步提升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 南京发布《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补贴。鼓励新六区继续根据区域市场实际对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合同价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栖霞区和雨花台区结合辖区内市场实际经评估后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补贴,切实减轻刚性和改善性购房负担。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不可预见费管理,开发企业可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申请逐步释放不可预见费额度,进一步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