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决定8月6日10时将针对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的洪水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要求有关省区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滚动开展雨水情预测预报,强化会商研判,科学实施水工程防洪调度,充分运用水库拦洪削峰错峰,加强堤防巡查抢护,抓好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水利微信公号)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