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允许创新平台购置商品住宅用于科研人员居住 湖南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印发细则,其中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以企业自持长租房的方式,购置商品住宅用于引进科研人员居住生活。同时,在政府认定的创新平台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可在限购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华声在线)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