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安徽省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符合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5万元调高至7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高至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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