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安徽省阜阳市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本次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发文之前已完成网签买卖合同签订的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文件称,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凡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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