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京津冀及东北地区严重暴雨洪涝灾害,8月11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4.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京津冀及黑龙江、吉林5省(市)防汛救灾工作,重点用于受灾群众救助,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迅速启动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事项,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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