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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关于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近日,爱建证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3]沪贸仲裁字第 0722、0723、0724、0725、0726、0727、0728、0868号裁决书,仲裁庭已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爱建证券之间关于《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项下的8起争议仲裁案做出裁决。

爱建证券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述申请人赔偿债券本金和利息损失的5%,因案件产生的律师费和仲裁费由双方各承担50%。上述8起案件,爱建证券将赔偿申请人本息损失24,696,999.85元,赔偿申请人律师费损失615,000.00元,支付仲裁费2,175,994.00元,共计支出27,487,993.85元。

申请人分别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