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一审获刑12年半 据山东高法官微消息,2023年8月11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华宇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华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