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公告,应发行人要求,因并未于8月13日(即有关利息付款的14日宽限期的最后一日)或之前支付票据于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的利息期间的利息(20,940,000美元)而导致发生票据项下之违约事件,故票据将自8月14日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交所停牌。公告还称,已收到足够的同意指示,将于香港时间8月17日下午4:45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望通过特别决议案。如果有关票据的特别决议案予以执行,则上述违约事件将获得豁免。
远洋集团公告,应发行人要求,因并未于8月13日(即有关利息付款的14日宽限期的最后一日)或之前支付票据于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的利息期间的利息(20,940,000美元)而导致发生票据项下之违约事件,故票据将自8月14日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交所停牌。公告还称,已收到足够的同意指示,将于香港时间8月17日下午4:45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望通过特别决议案。如果有关票据的特别决议案予以执行,则上述违约事件将获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