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内获悉,北京证券交易所日前向各保荐机构下发《关于做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落地安排的通知》,要求保荐机构指导、督促北交所上市公司、在审企业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自律规则要求,自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况制度规则完善情况、相关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等是否符合新规要求并尽快做好调整,北交所同步下发了自查清单,自查事项共计13项。已上市公司需尽量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调整,在审企业原则上亦需在12月底前完成自查调整。 (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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