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8月15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显示,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时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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