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强信心稳增长促转型的十条措施》。其中提出,强化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执行。各地要按照国企民企平等对待要求,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跟踪面向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惠企政策落实,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向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采购。(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