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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自8月28日起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

证监会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自8月28日起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沪深交易所此次将A股、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降幅达30%;北交所在2022年12月调降证券交易经手费50%的基础上,再次将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降低50%,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同时,将引导证券公司稳妥做好与客户合同变更及相关交易参数的调整,依法降低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切实将此次证券交易经手费下降的政策效果传导至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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