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收购不良债权为名向企业提供融资等,中国东方被罚530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罚单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以收购不良债权为名向企业提供融资;非洁净收购不良债权;违规通过集团内协同业务规避集中度监管等3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合计530万元,其中,总行430万元,分支机构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