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北京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

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分时电价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电价峰谷时段和峰谷价差,进一步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居民用电价格不受影响。
全年峰谷时段按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将高峰时段由原来白天5小时、晚上3小时调整为白天3小时、晚上5小时,谷段维持不变;并在夏季(7、8月)、冬季(1、12月)各执行每天3小时的尖峰电价。单一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调整为1.71:1:0.36(不满1千伏)和1.8:1:0.3(1千伏及以上),两部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统一调整为1.6:1:0.4。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