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根据《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0牡资01”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0牡资01”登记回售。“20牡资01”拟于2023年8月21日资金兑付,8月30日债权登记,8月31日提前摘牌。该债券发行总额10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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