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部门启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含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4类19种情况的规定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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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四部门启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含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4类19种情况的规定和做法。
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由该局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开展的此次清理,范围是省、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重点清理19种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情况的规定和做法,如要求经营主体使用指定的本地企业的商品和服务;将本地业绩、纳税情况、获得奖项等作为信用评价的加分条件,阻碍外地经营主体进入本地市场;违规增设迁移条件,限制企业自主迁移或退出;排除、限制民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