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自贡市荣县人民政府发布《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荣县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的通知》。《通知》显示,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的项目适用于以宗地为单位的新开发改善性住宅项目,不包括公寓式、度假式的商业用地性质建筑和改建、扩建的住宅类建筑。《通知》明确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项目的要求,用地面积应不低于60亩;在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每户应设置1处外挑空中花园(简称空中花园);空中花园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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